致全区居民一封信第1篇
尊敬的居民朋友:
您好!
在您的大力支持和参与下,“我为**、**发展献计策”市民月活动已连续成功举办3届,您的计策建议,上至缩小南北差距、七大板块建设等事关**、**发展的计策,下至平改坡、一户一表改造等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建议,都在不同程度上改变了**、改变了**。市民月活动已经成为推进民主政治进程、共建和谐家园的闪亮品牌。
今年市民月活动将继续于7月1日至30日开展,分市、区和街道(部门)三个层面同时展开,您可以为全市发展出谋划策,也可为老工业区振兴和各街道发展建言献策;您可以描绘**、**未来发展蓝图,也可以关注居民生活中的难点、热点;您可以三言两语,一事一议;也可以洋洋万言,旁征博引。我们将一如既往的收集、办理好您的计策建议,您的寥寥数语可能会进入政府决策,您的洋洋万言可能会改变**、**形象……
今年市民月活动的主要内容有:建设全国重点中心城市和世界知名特色城市;推进“三点布局、一线展开、组团发展”;加快构建**区“七大板块”经济发展布局;转变增长方式,提高经济运行质量;建设创新型城市;加快科技园区发展,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突出集群化,加快老城区工业发展;推进旧城旧村改造,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和城区环境面貌改善;发展第三产业;加快民营经济、循环经济和财源经济建设;全面提高市民素质、构建创城长效机制;丰富社区居民精神文化生活;贯彻落实“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推进平安**、平安**建设;加强高绩效机关建设;加快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提升干部队伍素质;建设“帆船之都”、“音乐之岛”、“影视之城”、举办好2008年奥帆赛;着力解决当前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突出问题;针对不同类型社区、因地制宜推进社区建设;妥善处理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关系;大力发展文化产业;2007年在城市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方面应重点办好的实事,等等。
我们的联系方式是:1、献策**电子信箱();2、**政务网()“我为**、**发展献计策”聊天室及BBS留言板;3、市民月活动办公室公开电话:83757148。同时,6月30日晚7:00-9:00,区委、区政府有关领导将在网上与您共商发展大计,届时请登陆**政务网积极参与。
朋友们,我们期待您的参与,我们盼望您的良策,马上加入到“市民月”活动中来吧,共同建设我们的美好家园!
致全区居民一封信第2篇
亲爱的朋友们:
近年来,留坝河里私捕、滥捕、河道施工及采砂、河道排污等现象依然存在,野生鱼、虾、蟹等水生资源受到严重破坏,水生物种、数量日渐匮乏,生态保护刻不容缓。国家实施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十年禁捕退捕,是切实抓好水域生态保护的重点措施,我们需要您的支持和参与!现将十年禁捕相关政策以公开信的方式予以告知。
一、禁捕时间和范围
1.自2020 年1月1日零时起,我县境内褒河国家级特有鱼类种质资源保护区内(褒河水库主河道留坝境内至江口镇柴家院村水域段、武关驿镇上南河村至武关驿镇南河街村水域段、北栈河留侯镇紫柏山至武关驿镇到水湾水域段、火烧店镇太子岭村至武关驿镇武关河水域段)禁止电、毒、炸、网、钓等一切捕捞活动,含禁止单人单杆单钩的娱乐垂钓,暂定10年常年禁捕。
2.自2021年1月1日零时起,县境内除褒河国家级特有鱼类种资质资源保护区外的天然水域,禁止电、毒、炸、网、一人多竿或一线多钩等方式捕鱼行为。该区域内仅允许单人单杆单钩的娱乐垂钓行为,禁止垂钓渔获物上市交易,有交易行为的视同非法捕捞。暂定10年禁捕。
二、严禁以下行为
1.在留坝县内所有天然水域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网鱼、一人多竿或一线多钩等方式捕鱼,县境内褒河国家级特有鱼类种质资源保护区内含单人单杆单钩垂钓在内的一切捕捞行为;
2.扎巢取卵、挖沙采石等从事其他影响鱼类生态的活动;
3.河道散养水禽动物50只以上;
4.生产企业收购加工、各类市场进货销售、餐饮场所经营食用、电商平台网上售卖非法捕捞渔获物,媒介发布非法捕捞渔获物广告的,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网具的;
5.以“野生江鲜、河鲜”等作为噱头营销利用的,以商业招牌、店堂告示或菜谱等形式宣传、招揽、诱导食用非法捕捞渔获物及其制品的。
三、违法追责
违法捕捞、收购、加工、销售野生江河鱼类,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网具的,河道施工、排污、采砂违法的,将面临行政处罚或刑事追责。有电鱼行为的追诉生态环境恢复,由刑事追责,将影响个人征信等。
四、参与方式
各位朋友们,留坝是我们共同的家园,保护渔业资源和生态环境
是我们每个人应尽的义务。让我们携起手,做环境保护、生态文明的宣传者、实践者,共同参与长江流域之留坝水域十年禁捕工作。
1.积极遵守长江流域十年禁捕相关规定,不参与下河电、毒、炸、网、钓等一切违法捕鱼活动,不进行野生鱼类交易、禁用渔具销售、河道非法施工及排污破坏水生环境等活动;
2.积极宣传,提醒、劝止家人和其他人不违反长江流域十年禁捕相关规定;
3.积极参与监督,如果发现违法捕捞、违法交易野生鱼类、河道非法施工等破坏水生环境、销售禁用渔具等行为,请拨打以下电话举报:
县公安局:0916-3921503;
县农业农村局:0916-3921185;
县市场监督局:0916-3923562。
留坝县长江流域禁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
致全区居民一封信第3篇
尊敬的居民朋友们:
燃气供应是城镇居民生活中的主要能源供给,在使用燃气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在使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如果使用不当或者疏忽大意,极易引发燃气安全事故,不仅给您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危害,还可能殃及邻里和无辜。在此,社区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
一、瓶装液化气用户注意事项
1、请用户严格遵守安全用气规定,加强户内燃气设施的维护和日常检查。国家规定十五公斤装的液化气罐四年一检,五十公斤装的液化气罐三年一检,只有这样才能确保日常使用中的安全。
2、请选购合格的液化气及燃气器具,向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瓶装供应站购买液化气。请选购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燃烧器具,可避免使用过程中意外熄火而泄漏导致发生事故。
3、切勿将装有液化气的液化气罐倒卧、平放、加热、摔砸或者露天堆放。严禁改换液化气罐检验标记,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液化气罐与灶具距离不应小于一米。
4、燃气胶管长度不超过两米,不得穿墙越室,要定期检查。发现老化、破损或者已使用两年的应及时更换。
5、现场无人照看时,请不要使用燃具,防止汤水溢出浇熄炉火,引起液化石油气泄漏。
6、每次使用后,应将液化气罐和燃具开关关闭。
7、不允许使用超期的、未经检验的、变形的、翻新的液化气罐。
二、管道天然气用户注意事项
1、请定期检查燃气灶具胶管两端连接是否牢固,避免胶管松动、脱落造成燃气泄漏。
2、请定期检查燃气胶管的质量和状态,发现胶管老化、龟裂、烤焦、鼠虫咬痕,应立即更换,燃气连接胶管应18个月更换一次。
3、使用燃气时要注意通风,使用完毕要关好燃具开关,做到人走火灭,较长时间不用时,须将表前阀门关闭。
4、发现漏气情况,应立即切断气源,开窗通风,严禁开关电器、使用明火,然后到户外拨打燃气公司电话抢修处理。
5、不得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
6、请用户配合燃气安检人员实施入户安全检查,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
7、请使用带有熄火保护装置的灶具和金属波纹软管,避免意外熄火漏气和胶管脱落漏气事故发生。
三、燃气安全使用做法
1、灶台一旦着火,请立即关闭煤气阀门,用锅盖或用水打湿的棉被类物品覆盖,切记不可直接用水来灭火。
2、室内一旦发生煤气泄漏,要先开窗户通风,切不可先打开排风扇,否则会发生煤气着火、爆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