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的几个书名号之间可以用顿号吗?
通常不需要用顿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顿号的规定:
第五点,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若有其他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如引语或书名号之后还有括注),宜用顿号。如:
1、“日”“月”构成“明”字。
2、店里挂着“顾客就是上帝”“质量就是生命”等横幅。
3、《红楼梦》《三国演义》《西游记》《水浒传》,是我国长篇小说的四大名著。
4、李白的“白发三千丈”(《秋浦歌》)、“朝如青丝暮成雪”(《将进酒》)都是脍炙人口的诗句。
扩展资料:
补充用法:
1、表示含有顺序关系的并列各项间的停顿,用顿号,不用逗号。下例解释“对于”一词用法,“人”“事物”“行为”之间有顺序关系(即人和人、人和事物、人和行为、事物和事物、事物和行为、行为和行为六种对待关系),各项之间应用顿号。
(对于)表示人,事物,行为之间的相互对待关系。(误)
(对于)表示人、事物、行为之间的相互对待关系。(正)
2、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年月日的简写形式时,用短横线连接号,不用顿号。
2010、03、02(误)
2010-03-02(正)
参考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来源:
书名号和书名号之间、双引号和双引号之间要不要加顿号?
双引号和书名号之间表示并列关系时,如果相邻的是两个书名号或双引号,之间是不需要加顿号的;如果相邻的是一个书名号和一个双引号(混合使用),之间是需要用顿号隔开的。按最新的《标点符号用法》(GB/T 15834—2011)的规定:“标有引号的并列成分之间、标有书名号的并列成分之间通常不用顿号。若有其它成分插在并列的引号之间或并列的书名号之间,宜用顿号。”【例1】张三最近在读《资治通鉴》《史记》等书籍。这里的两个书名号相邻,表示并列关系,之间不用顿号。【例如】张三最近在读《资治通鉴》、“中华经典系列”丛书。这里的双引号与书名号相邻,表示并列关系,之间需要用顿号隔开。
两个符号之间是否要用顿号?
根据2016年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公文中每两个书名号之间不用顿号,如《静静的顿河》《白鹿原》《红楼梦》,但如果书名后还有其他成分,则需要加顿号,如《静静的顿河》(肖洛霍夫著)、《白鹿原》(陈忠实著)、《红楼梦》(曹雪芹著)。
类似情况还有两个双引号之间也是不需要加顿号的。
书名号连用中间用顿号吗?
书名号《》连用,中间是可以用顿号的,因为“顿号“的用法就是表示在并列的句、词、字之间,书名与书名之间的关系都是并列关系,所以中间用顿号隔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