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张释之传原文? 张释之的进谏方式?

汉书张释之传原文?

张释之,字季,南阳堵阳人也。与兄仲同居以货为骑郎事文帝十年不得调亡所知名释之曰久宦减仲之产不遂欲免归。

中郎将爱盎知其贤,惜其去,乃请徙释之补谒者。释之既朝毕,因前言便宜事。

文帝曰:“卑之,毋甚高论,令今可行也。”于是释之言秦、汉之间事,秦所以失,汉所以兴者。文帝称善,拜释之为谒者仆射。从行,上登虎圈,问上林尉禽兽簿,十余问,尉左右视,尽不能对。

虎圈啬夫从旁代尉对上所问禽兽薄甚悉,欲以观其能口对响应亡穷者。文帝曰:“吏不当如此邪?尉亡赖!”诏释之拜啬夫为上林令。释之曰:“今陛下以啬夫口辩而超迁之,臣恐天下随风靡,争口辩,亡其实。且下之化上,疾于景响,举错不可不察也。”文帝曰:“善。”

乃止不拜啬夫。项之,太子与梁王共车入朝,不下司马门,于是释之追止太子、梁王毋入殿门。遂核不下公门不敬,奏之。薄太后闻之,文帝免冠谢曰:“教儿子不谨。”薄太后使使承诏赦太子、梁王,然后得入。文帝由是奇释之,拜为中大夫。拜释之为廷尉。

其后人有盗高庙座前玉环,得,文帝怒,下廷尉治。案盗宗庙服御物者为奏,当弃市。上大怒曰:“人亡道,乃盗先帝器!吾属廷尉者,欲致之族,而君以法奏之,非吾所以共承宗庙意也。”释之免冠顿首谢曰:“法如是足也。且罪等,然以逆顺为基。今盗宗庙器而族之,假令愚民取长陵一抔土,陛下且何以加其法乎?”文帝与太后言之,乃许廷尉当。是时,中尉条侯周亚夫与梁相山都侯王恬启见释之持议平,乃结为亲友。张廷尉由此天下称之。

汉书张释之传原文? 张释之的进谏方式?

张释之的进谏方式?

张释之的进谏方式主要是根据不同情势,选择直谏、巧谏、智谏、讽谏等方式。张释之,汉初名臣,官至廷尉。作为谏臣,张释之刚正不阿、直率敢言,每次劝谏都能使汉文帝采纳自己的意见,屡屡得到汉文帝提拔重用,这与张释之审时度势、善于劝谏密不可分。

张释之字子季文言文?

文言文是用繁体字来书写的文字或文章。张释之字子季文句中能用繁体来书写的字有:张和释共两字,具体书写为:張和释均为半改字,张字弓旁不变,长繁体写長,如同帐写帳,账写賬一样,张应写張。释字釆旁不变写作釋,正如右过相同的泽写澤,译写譯。因此,此文言文写作:張釋子字子季。

张释之是张良的后人吗?

不是的。张释之(生卒年月不详),字季,汉族,堵阳(今河南南阳方城)人,西汉法学家,法官。

汉文帝时,张释之捐官出仕为骑郎,十年未得升迁,后经袁盎推荐,任为谒者,因向文帝陈说秦汉兴亡之道,而补任为谒者仆射,累迁公车令、中大夫、中郎将等职。后升任廷尉,严于执法,当皇帝的诏令与法律发生抵触时,仍能执意守法,以执法公正不阿闻名。时人称赞“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汉景帝即位后,因张释之曾弹劾时为太子的景帝“过司马门不下车”,将释之谪为淮南国的国相。

文帝和张释之是怎样的人?

张释之

中国西汉法律家,法官。字季,南阳堵阳(今河南方城县东人。生卒年不详。汉文帝元年(前179年),以赀选为骑郎,历任谒者仆射、公车令、中大夫、中郎将等职。文帝三年升任廷尉,成为协助皇帝处理司法事务的最高审判官。他认为廷尉是“天下之平”,如果执法不公,天下都会有法不依而轻重失当,百姓于是会手足无措。

他严于执法,当皇帝的诏令与法律发生抵触时,仍能执意守法,维护法律的严肃性。他认为“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如果皇帝以个人意志随意修改或废止法律,“是法不信于民也”。他的言行在皇帝专制、言出法随的封建时代是难能可贵的。时人称赞“张释之为廷尉,天下无冤民”。

景帝立,出任淮南相。张释之对文景之治的实现,是有重要贡献的。

他的事迹

张释之,西汉南阳堵阳(今南阳方城)人,字季。张释之由他哥哥捐钱买了个骑郎,侍奉汉文帝十年,没有升迁,感到仕途艰难,不想再这样混下去,否则空耗家兄的资财,有负家兄的厚望。

他的心事被当时的中郎将爰盅知道。爰盅爱惜人才,觉得让张释之回归故里实在可惜。于是便奏请皇上。皇帝遂任命张释之为谒者,专门负责传达接待宾客之事,有时也兼任宫廷守卫和临时差遣的小官。因其职务活动都是在皇帝身边,故有机会在皇帝面前表现自己。有一次,在为文帝论述秦朝之所以衰亡,汉代之所以兴盛的原因时,得到了文帝的赞赏,旋即提升其为谒者的最高长官——仆射。

此后又被升为公车令。随着职务的高升,张释之逐渐显露出他秉公执法,刚正不阿的秉性。

按照汉代宫廷方面的法令规定:“诸出入殿门,公车,司马门者,皆下;不如令,罚金四两。”就是说,凡是出入殿门或司马门的人,不管是谁,都要下马或下车步行。

倘若违反这条法令,罚金四两。太子(即后来的汉景帝)与梁王共乘一辆车入朝,经过司马门却不下车。于是,张释之追上去,制止太子与梁王不得进入殿门。并当即向皇帝奏劾太子和梁王不下公门,实属不敬。按照法律规定,应分别处他们两人四两罚金。太后知道此事后,派人送来诏书,赦免了太子和梁王。

然后太子与梁王才得以入朝。汉文帝为此事免冠自责“教子不谨”

张释之当上廷尉(全国最高法官)之后,他的执法如山的品格愈加显得突出。汉文帝有一次出巡,到了渭桥中,有一个人突然从桥下窜出来,惊吓了文帝乘坐的马。文帝大怒,派人将这个人抓了起来交给廷尉张释之,要治这个人的罪。

张释之经过审理,知道这个人本来是躲在桥下,想避开御驾。呆了好长一段时间后,他以为皇帝车马已经走过,便走了出来。谁知正巧碰上皇帝的车马从此地经过,情急之中想再跑回桥下躲起来,可已经来不及了,这样便惊吓了皇帝的车骑。张释之根据法律规定,处以罚金四两,结案后上报了皇帝。

文帝觉得如此处理太轻,因而斥责张释之说:“这个人惊吓了我的车骑,幸好我的马生性温柔和顺,倘若换了别的马,岂不把我摔坏了,如此重大的罪,你却处置得如此轻。”张释之委婉地解释道:“法是陛下制定,并与天下人共同遵守的,现在法律明确规定此种罪行处以罚金,而陛下却要置此而不顾,任意加重处罚。

这样一来,法律不但不能取信于民,更不能使老百姓一体遵守了。再退一步说,倘若案发时您派人马上将案犯抓住,即使就地斩首,那也就算了。但现在陛下既然把案犯交由司法机关按司法程序处理,那么,你就应该尊重司法机关的意见。因为廷尉是天下执法者的楷模,如果廷尉执法尚不能公正,那么天下大大小小的法官就会接踵而来,这样一来,老百姓则会不知所措,怨声载道。

”汉文帝听了这番话,虽然心中不悦,但最后还是同意了张释之的做法。

此后又有一案更使张释之为天下称颂。有人盗窃高祖庙前的玉环,被吏卒捕获。文帝获知此事大怒,下令将此案交给廷尉张释之论处。张释之根据汉律“盗宗庙服御物”条论罪,按法律规定处以罪犯弃市刑(即将罪犯斩首示众于热闹的市区,汉代属于斩首刑之一)。

案子完结后,张释之上报给汉文帝。文帝阅后极为不满,责问张释之:“此人盗窃朕先帝庙前供奉的玉器,实属罪大恶极,因而我才命你亲自审理,目的是让你判他个族刑(即不但处罚罪犯本人,还要处罚罪犯的父族,母族,妻族),而你却处理得如此轻!这岂不是让朕有负于祖先在天之灵吗?”张释之毫不畏惧,免冠顿首争辩道:“我完全是按照法律规定处理的,判弃市刑已经属于最高刑了。

今天有盗宗庙玉器而判族刑,那么,假如明天有人毁损长陵,两者相比,前者仅为后者的万分之一,陛下将如何治罪于他呢?文帝怏怏而去,将此事告诉了太后,太后倒是同意张释之的做法,文帝这才肯定了张释之的判决。朝廷上下看到张释之执法如此刚正不阿,都交口称颂,其美名盛传天下。

不久,文帝驾崩,景帝继位。景帝为太子时,张释之曾纠劾过他路过司马门而不下车的行为,因此怕景帝报复,便声称有病,欲去官归乡。但有人又告诉他,这样做倒容易引起汉景帝的不悦,招来杀身之祸。最后在朋友的帮助下,疏通了和汉景帝的关系,保住了自家性命。

但张释之却因此常常惴惴不安,不久便在恐惧中死去。

每每想到张释之的死,便不禁让我扼腕长叹。他没有明哲保身从而得以寿终正寝,也没有被皇权的机器轧死,从而成为一个英雄的殉道者。他偏偏是被吓死的!一个为了极为有限的“法治”而与皇权进行了半生卑微却有顽强的抗争的法官,最终却在皇权巨大的心理逼压下,颤抖地结束了生命。

我们不得不承认张释之是胆怯的,但透过他的胆怯我们又看到了他那无与伦比的勇气,要知道它所抗争的这个皇权恐怖到足以将他活活吓死!但他还是做了,而且是如此刚正不阿的做了。他是成功的,以至于不仅使他的美名在当时盛传天下,而且他身上所折射出的正气的光芒足以穿透两千余年的历史迷雾,照亮无数代人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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