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是“联合网络委员会”(FNC:TheFederalNetworkingCouncil)。
因特网起初
在这之前,只有一个internet的雏形,不能称为英特网。
1983年,ARPA和美国国防部通信局研制成功了用于异构网络的TCP/IP协议,美国加利福尼亚伯克莱分校把该协议作为其BSD UNIX的一部分,使得该协议得以在社会上流行起来,从而诞生了真正的Internet。
这个时候中国英译为英特网或者因特网。
因特网发展
1991年,美国的三家公司分别经营着自己的CERFnet、PSInet及Alternet 网络, 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向客户提供Internet联网服务。
他们组成了"商用Internet协会"(CIEA),宣布用户可以把它们的Internet子网用于任何的商业用途。
Internet商业化服务提供商的出现,使工商企业终于可以堂堂正正地进入Internet 。
互联网出现
随着各行各业的涌入因特网,出现了一个新的组织——联合网络委员会
1995年10月24日,“联合网络委员会”通过了一项关于“互联网定义”的决议。
“互联网”指的是全球性的信息系统:
(1)通过全球惟一的网络逻辑地址在网络媒介基础之上逻辑的链接在一起。这个地址是建立在“互联网协议”(IP)或今后其他协议基础之上的;
(2)可以通过“传输控制协议”和“互联网协议”(TCP/IP),或者今后其他接替的协议或与“互联网协议”(IP)兼容的协议来进行通信;
(3)让公共用户或者私人用户享受现代计算机信息技术带来的高水平、全方位的服务,这种服务是建立在上述通信及相关的基础设施之上的。
以后中国都以互联网指代因特网。
总结
因此,如果说发明,那应该就是“联合网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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