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电总局要求不为违法失德艺人提供公开出镜机会,大家赞成吗?

全民皆欢必须为广电总局点赞。

你如何看待人民日报批违法失德艺人乱象?

表示支持,做为艺人那怕失艺也不能失德,不要艺不配德要德艺双配,才会得到广大的观众的喜爱拥护支持尊重。

未经授权肆意发布艺人消息,是不是不道德?网络自媒体人该怎样自律?

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什叫隐私权。

隐私权就是自然人享有的个人生活与信息受法律保护,不受他人侵扰、知息、使用、披露和公开的权利,亦称个人生活自由权。

由此可见,未经艺人授权肆意发布其动态消息的行为,侵犯的是艺人的隐私权,是法律所不允许的,肯定是不道德的。艺人属于公众人物,相对于普通人而言,拥有更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其隐私权更应受到法律严格保护,任何人包括网络自媒体人,在未经艺人授权的情况下,不得发布其消息,更不得刻意去造谣诋毁、攻击抹黑艺人声誉;要遵守网络平台规定,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到不造谣、不传谣、不"八卦"明星热点,无论是"粉丝"与否,都正确理智对待明星艺人,公正客观地评价,共同维护演艺市场的繁荣与稳定。

"个人的自由,以不侵犯他人的自由为自由"。一位先哲这样说过。

现在的时代是畅所欲言的时代,但所畅所言均要符合法律之规定。网络自媒体人要时刻牢记这一点,遵崇职业操守、引领社会导向、积极传播正能量、争做行业表率,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舆论环境。

广电总局要求不为违法失德艺人提供公开出镜机会,大家赞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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