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是大家的,谁违反道路交通法规就处罚谁,这是很正常的事情,相反不处罚才不正常!
滨州交警曝光一起典型死亡道路交通事故,酒驾上路车毁人亡, 你怎么看?
1、酒后驾车发生交通事故可以向交强险保险公司索赔的。2、法律依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21条规定:“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 2.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 3.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
滨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动车驾驶证停止使用公告, 你怎么看?
滨州交警官方会不定时发布的,一般是涉及交通违法过多逾期未审核的、交通肇事逃逸的、酒驾醉驾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的、毒驾的、其他符合吊销停用条件的。一是依法通报,二是以此为戒。是一种宣传交通安全教育的形式之一。告诫广大机动车驾驶员遵规守法行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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