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戒教育理念,对我而言,是比较新的名词。我是主张惩戒教育的,以前教书时,偶尔也有轻微的体罚,(打手心)也罚学生抄过课文的。效果还比较好。
以前学校与社会对老师的偶尔体罚,变相体罚,相对是比较宽容的。在农村,老师是本地人,对学生及学生家庭都知根知底的。小而言之的体罚,家长还挺支持的。有的家长甚至拿黄荆条到学校,对老师说:我家的小子如果不听话,作业不做,上课不听,你尽管“打”。
当然,家长话是那么说,当老师的也不能随心所欲,胡乱体罚学生。我是先“安民告示”,“约法三章”,一再教育仍然不听,这才施以小惩戒的。
后来,反正老师都知道,现在的学生是“老虎屁股不能摸”,对学生的违纪,不听课是一再忍让的,生怕出事,掉饭碗,像小媳妇一样,谨慎小心。在这样的大气候下,这样的氛围,谈“惩戒”教育?一点用没有的。
有人说:还戒尺给老师。我记得说了:有哪个老师敢接那把戒尺?还了不敢接的。不信?就还戒尺问题,让老师来一个投票,我看没人敢接的。
因此,我觉得谈惩戒教育是一句空谈。倒不是”收收粑粑去卖粽子”。嘿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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