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只松鼠海报事件,一时间再次拨动国人神经,有网友认为这就是明显的辱华行为,也有网友认为我们的审美观不应该太局限,对此你们怎么看?
就好像我们一起出去吃饭,我说了我对海鲜过敏,你非要点一堆海鲜,然后说海鲜又没什么错,让我不要太敏感。如果我不认为你是故意针对我,那么不是我智商不够,就是你智商不够。
另外回到模特的问题,你如果是素颜出镜,那么你长什么样大家都不会怪你。但是你化妆了,那么化妆的效果就是你主观故意要展现的了。不要说你一个模特连化妆都不懂。
如何看待三只松鼠广告中出现少先队员红领巾,被指涉嫌违法?
继宣传海报中模特妆容引发争议之后,近日,又有网友曝出三只松鼠一次营销广告涉嫌违法。在一组名为 “补脑节”,的宣传海报中,图中男子戴着红领巾,疑似扮成少先队员。有法院发文指出,在商业广告中使用红领巾已经涉嫌违法。
非法律专家也非专业人员,但也一直都知道国旗国徽党徽军徽军旗等标志都是大忌,碰不得,更不能用于商业广告中,使用了就极有可能违法。举一些简单的广告法条例:
《广告法》第九条第一项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
以前遇到节日,特别是在建军建党国庆节等,就会大篇幅出现带有国徽党徽国旗党旗宣传海报,但是海报图片上又会有房地产或者商家的logo、电话、地址,甚至还会有各种促销打折优惠信息,这就属于商用。
并且即使是规范使用了,也要注意使用方式,比如有些超市或者商场国庆宣传地贴上有国旗的,也有天安门等图像,却铺设在地上让来往人流任意踩踏,这样的广告发布,已经严重损害国庆70周年庆祝活动的严肃、庄重氛围,伤害社会公众的爱国情怀,严重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了。
就构成触犯《广告法》第九条第七项的“妨碍社会公共秩序或者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行为了。
同理可理解,红领巾少先队员不合规使用也应该是不被广告法允许的。
来论丨三只松鼠道歉,“眯眯眼”该不该成全民公敌?
小眼睛不算,但故意把自己弄成眯眯眼(拉眼角或者化妆成类似形象)的,就算。前者最多算丑,后者是迎合西方社会对中国的丑化
万达在红领巾上做广告的这件事情中,涉事的校长该开除吗?你怎么看?
9月29日,万达商业管理集团官方微信号“万达商业管理”发布官方通报称,在红领巾印广告系未经企业内部上级管理部门审批,解聘菏泽万达广场管理公司总经理等3名主要责任人。
校长必须撤职!已经不适合做校长了!一个好校长就是一个好学校,立场不坚定,没有大局意识。出事了,就应该担责!给教育抹黑,给菏泽丢人,怎么也该自觉主动辞职!不担当不作为,以后如何管理好学校?要想红旗飘万代,必须教育好下一代!伟人的话语一定记住!
“三只松鼠”会成为过街老鼠吗?
我们单位几个958硕士研究生年轻人都表示:广告完全没有问题,都是我们太玻璃心了……
窥一斑而见全豹,可想而知全国高知识人群的思想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