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9年高考作文,“时事评论”成为一个热点,而我所带的高三学生,已经未雨绸缪,每天一个学生提炼近期社会热点话题,所有学生跟评,以提升学生写作能力。而我也会不时根据社会热点,有感而发,形成‘海哥看’系列。”
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农业大学教授李宁利用管理多项国家科技重大专项课题经费的职务便利,贪污课题科研经费一案,于2020年1月3日经由吉林省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历经5年审理,终于尘埃落定。李宁院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百万元,对贪污所得财物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但是,本案的余波仍在发酵,本案对中国科研经费体系的影响是巨大的。
李宁院士受制于当年中国科研经费体系的不健全,制度的不健全,只能以虚开发票、虚列劳务支出等手段,先行套取科研经费,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而这则是违反中国的法律的。
李宁院士自2014年7月初,被相关部门带走调查,案件审理期限长达5年以上。李宁院士一案审理时间之长、案情之复杂,都足以成为中国科技界一个里程碑式的事件。
李宁院士一案受到的争议很大。2019年初,沈国舫、任继周等15位中国工程院及中国科学院院士,就曾联名致信最高法院长周强,希望尽早审结李宁院士一案。李宁院士作为全国最顶尖的转基因研究科学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不能再从事科技研究,是中国科技的巨大损失。
涉案科研经费,并未被李宁院士非法占为己有,李宁对经费具体管理事宜并不知情,并没有主观贪污犯罪的恶意。最终却因为科研经费体系的不健全,而受到法律的制裁。试问,在中国搞科研,有几人不存在这样情况?只不过李宁院士成为那个被枪打的倒霉一人罢了。
中国的科研人员,不能专心科研就可见一斑了。他们要在科研之外,想方设法虚开发票,套取科研经费,保证科研项目顺利进行。他们游走在法律的边缘,在科研之外,还得分神分心。
这里不排除有些科研人员,以虚开发票的形式套取科研经费而中饱私囊。而李宁院士的特殊之处就在于,他并没有把套取来的科研经费占为己有,而是为了科研项目的顺利进行。松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用于特定科研项目的国家科研经费,既不能擅自改变用途用于其他个人项目,也不允许利用国家科技经费为个人项目买单。”
李宁院士注定成为中国科研经费体系不健全的受害人物,但也注定是推动中国科研经费体系改革的悲壮人物。国家科研经费管理制度近年来得到了不断的修改和完善,国家进一步赋予了科研人员更大自主权,让科研人员心无旁骛专心科研,这是此案的积极意义,但代价未免过为惨重。
而我们还应该清醒地认识到,我国科研人员的自主权相对于欧美国家还是不足,希望国家能够给科研人员提供更大自主权,快速实现以技术创新为经济社会发展核心驱动力的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