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壹时彼壹时,在完成上面交的任务。
老人将未结账猪肉带出,遭南宁一超市“罚”2000元,你怎么看?
【老人将未结账猪肉带出,遭南宁一超市“罚”2000元】南宁市一名70多岁的老人到超市购物,两次被查出将未结账的猪肉带出收银台,第一次被超市“罚”2000元,超市员工跟老人上门拿到“罚款”;第二次被超市拟“罚”1500元,老人回家拿钱时,其女儿知道后报警。经过民警协调,超市退回第一次收取老人的2000元“罚款”。超市这样的做法,你怎么看?
老人违法了,超市也违法。
第一,老人涉嫌盗窃违法行为。一个70岁的老人,还这样不自尊,不自爱,竟然干起盗窃的勾当。他以为自己有小聪明,可以轻易的带出收银台,却不曾想这样的知法犯法,该是怎样的愚不可及?
此前有一个视频显示,一位大妈想把一桶油不花钱带出超市,就一边拿个便宜的东西在收银台买单,脚下就推着一桶油,想混出收银台。结果被一位大爷看到了,这位大爷不假思索的就从她的脚下把那桶油放到了收银台上,让这位大妈尴尬不已,连说我买单,我买单。
可以说这些人都是抱着贪小便宜的心理,其实不知道自己已经违法了。所以还请一些人自重自爱,不要知法犯法,不要不顾道德廉耻。
第二,超市罚款是违法的。超市不具备罚款的资格,没有任何的罚款权利。所以他的罚款是无效的,是必须要追回的。
在很多超市的场合,写着怎么样怎么样就罚款多少的提示标语,实际上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第三,超市可以选择的就是报警,寻求法律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利益。超市报警后,警方可以对这位70岁的老人采取一定的法律措施,帮助超市追回合法的利益,也可以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有些人明明是拿工资的,为啥要穿戴着志愿者的马甲或袖箍工作呢?
应该区别分开,你自愿的去做工作,不谈钱的叫志愿者,如果你去做志愿者再拿钱,那就不能叫志愿者。你是冲钱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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